官恩娜母與姐妹爭產 財產不翼而飛官指可疑

社會

發布時間: 2016/10/14 19:41

最後更新: 2016/10/14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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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官恩娜的外祖母勞笑鳳前年9月去世前立下遺囑,指明官恩娜母親麥銀麗的男性好友馮明業為遺產承繼人,勞的共500萬元資產更於她去世前兩周不翼而飛,勞的另外3名女兒麥銀娣、麥麗萍及麥美華,早前向麥銀麗及馮明業兩人興訟,質疑有關遺囑的有效性,以及母親死前3年的財產轉移有效性。

3名原告早前要求法庭委任一名訴訟待決期間的遺產管理人,法官昨頒下判詞指他認同死者臨去世前的財務狀況確實不乎合其習慣,價值500萬元的財產不翼而飛亦十分可疑,而馮亦沒有清楚交代他從死者處得到甚麼財產及物業。法官認為要調查死者生前的財務狀況刻不容緩,不能待遺囑訴訟完成後始進行,故批准3名原告的申請,委任律師馬華潤任臨時遺產管理人。